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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馨园:关于不动产的基础知识你知道多少?

2019/01/02 14:34



1、什么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2、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


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3、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制作的,对某一特定地域辖区内的不动产及其上的权利状况加以记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4、不动产登记的步骤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或者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5、哪些情形下需要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共同申请是不动产登记申请的一般方式,主要适用于因法律行为而产生物权变动的情形,如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抵押等。


6、哪些情形下可单方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

以下情形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需要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8、申请不动产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不动产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等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1)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10、什么是首次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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