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调整公积金政策: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据山东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8月21日,枣庄市发文调整公积金政策,涉及公积金贷款首付等。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新文件提出,将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下调至2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30%。此外,在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取消了对枣庄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限制。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更多的职工家庭享受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便利。
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需求
新文件还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的租购住房需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在枣庄市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将增加10万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及其配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力地支持多子女家庭实现自住住房的梦想。
提取公积金支持增设电梯
新文件还规定,符合枣庄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的职工家庭,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具体而言,如果职工自住住房需要增设电梯,或者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自住住房需要增设电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在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中每户实际分摊金额。
综上所述,山东枣庄市调整公积金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需求,并提取公积金支持增设电梯。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本地区住房市场的发展,满足居民的购房和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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